中海油服:中海油服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9:01:09
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油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查阅海油财务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海油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海油财务基本情况
海油财务于 2002 年 5 月 13 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2002
年 6 月 14 日完成工商登记。法定中文名称为“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40 亿元。2016 年 10 月,经原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审批,并向原北京银监局备案,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2,515,901,060.00 62.90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1,272,084,806.00 31.80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141,342,756.00 3.5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0,671,378.00 1.77
合 计 4,000,000,000.00 100.00
法定代表人:杨楠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7H211000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818Y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 6 号海油大厦
经营范围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管局”)允许海油财务开展的各项业务,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海油财务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海油财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三会一层组织架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海油财务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风险管理架构,为海油财务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海油财务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对海油财务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负责推动完善海油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决定上述方面的重大事项,制订海油财务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合理制定海油财务资本规划政策,有效识别研判、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海油财务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指导海油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订及实施,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审核海油财务的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审议海油财务的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海油财务的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海油财务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职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审查和监督执行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并根据风险管理状况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风险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各类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海油财务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有效地识别、监控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任何重大风险。
海油财务设立风险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政策;按《审批操作手册》规定审议业务;审议影响风险状况的其他重大事项。
海油财务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海油财务风险防范、监控体系,对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海油财务投资、授信等重要业务
及新业务的风险审查、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定期分析海油财务风险状况;负责日常业务风险咨询,组织开展海油财务风险管理培训,推动海油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持续优化。
海油财务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稽核部,负责协助海油财务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对海油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海油财务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
海油财务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风险控制职能,识别、监测、控制业务相关风险;对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风险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梳理本部门的重大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并负责实施。
海油财务建立了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法律与风险管理部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为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持续提升对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的管控能力,为经营合规安全稳健提供坚强保证。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海油财务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海油财务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海油财务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同时,海油财务建立了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审查和统一授信,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实现流动性比例实
时监测,完成标准化监管数据平台搭建,不断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质量与技术水平。
(三)控制活动
海油财务从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目标: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保证海油财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海油财务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证海油财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实行全覆盖、重要性与制衡性相匹配、审慎性与成本效益兼顾的内部控制政策。
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审查方面,海油财务针对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同业授信业务等重大经营事项不断完善风险审查机制。合规风险管理方面,海油财务建立合规审查前置机制,明确合规一票否决制度,保障合规审查独立性和有效性。重大风险季度监测方面,海油财务建立以季度为周期的风险管理报告机制,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多个维度对海油财务的整体风险进行详尽分析,为海油财务对所面临风险的全局性、趋势性研判提供信息支持。重大风险事件的报送及跟踪处置方面,建立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报送机制,确保对重大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资产损失和消除不良后果、避免发生系统性经营风险创造条件。信息系统控制方面,海油财务不断推进开展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审批流全链条线上化工作,在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的同时进一步管控断点审批风险;通过开展数据治理项目,建立海油财务数据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信息化安全保障。审计监督方面,海油财务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
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海油财务信息沟通渠道通畅,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均有便利的渠道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海油财务确立稳健谨慎的风险偏好,以“稳健、理性、主动、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在海油财务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内开展各类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将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2024 年,海油财务标准普尔评级为 A+,穆迪评级为 A1,为中国
商业金融机构的最高评级水平。海油财务自开业以来,持续保持不良资产、不良贷款为零的良好记录。
三、海油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海油财务资产合计人民币 2,413.60 亿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 155.99 亿元。2024 年 1-6 月,海油财务
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 10.36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7.53 亿元。
(二)管理情况
海油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海油
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发现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
管评级办法》规定,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海油财务的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监管指标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金管局的最低监管要求(目前按 10.5%执行),海油财务实际资本充足率为 15.29%,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监管指标要求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海油财务实际流动性比例为 73.29%,流动性状况良好,风险可控。
3、监管指标要求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海油财务实际贷款比例为 27.89%,贷款资金来源充足、流动性安全可控。
4、监管指标要求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海油财务实际集团外负债余额为 0 亿元(集团外负债包括: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应付债券),集团外负债比例为 0%。
5、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海油财务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人民币 0.2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0.01%。
6、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海油财务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人民币 0.2 亿元,是存放同业余额的0.0003 倍。
7、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海油财务实际票据承兑及转贴现余额均为人民币 0.2 亿元,占资本净额的 0.12%。
8、监管指标要求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海油财务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 0 亿元,占存款总额的0。
9、监管指标要求投资比例不得高于 70%,海油财务投资比例为62.10%。
10、监管指标要求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海油财务实际固定资产比例为 0.02%。
四、公司与海油财务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海油财务的存款金额约为人民币
17.99 亿元,占公司在海油财务和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为20.82%。存款规模合理,未超过公司与海油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设定的额度上限。公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