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7 19:30:59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集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融资。融资期内,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向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担保均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张弢、欧洪先为公司股东,且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登月气门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张弢、欧洪先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名页)
(本页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名页)
监事签名:
叶 枝 廉绍玲 陈冠华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