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08-27 20:18:4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 年 8 月 25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
方式送达各位委员。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王保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经充分沟通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办理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持有嘉兴银行 7.1814%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乔欣女士担任嘉兴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嘉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在嘉兴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加强与嘉兴银行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扩大金融业务基础,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保平
杨大军
王进
2024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