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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电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21:13:44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信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到期归还本息。同时,公司拟向新电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实际担保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本次财务资助、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李一策先生、胡明磊先生、陈海军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因关联监事杨洒女士、陈铎先生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新电信息的其他股东新乡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城建”)未按出资比例向新电信息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也未提供相应担保。本次财务资助、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新电信息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新电信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中
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到期归还本息。同时,公司拟向新电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担保,用于新电信息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实际担保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李一策先生、胡明磊先生、陈海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杨洒女士、陈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年 7 月 9 日
注册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高新区新二街 1625 号大数据产业园数据大厦 C6
法定代表人 郭姣
注册资本 1,005 万元人民币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
主营业务 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数字视
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
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5G 通信技
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
口;城乡市容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中威电子持股 64.8806%;智慧城建持股 35.1194%。
控股股东 中威电子
实际控制人 新乡市人民政府
2、控制关系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新电信息其他股东智慧城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以关联交易予以审议。
4、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89.46 3,258.77
负债总额 4,844.53 4,088.5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55.07 -829.80
营业收入 1,298.29 1,216.95
利润总额 -338.54 25.27
净利润 -338.41 25.27
新电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河南誉泰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新电信息信用等级为AAA。新电信息的财务数据正在逐步向好中,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营收已接近去年全年收入水平,净利润也已经实现扭亏。
5、新电信息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乡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2 月 5 日
注册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向阳小区向阳路迎春大街路西 238 号 48 号楼 213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博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主营业务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
均受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互为关联方
关系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说明:新电信息的其他股东智慧城建未按出资比例向新电信息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措施。公司本次为新电信息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按照现行财务、内控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控股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没有对新电信息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审议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财务资助及担保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2024 年 1-6 月,新电信息已经实现扭亏微盈,财务数据逐步向好中。公司此次为新电信息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在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新电信息业务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规范其资金的使用,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综上,上述财务资助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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