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30 15:47:4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保荐机构已与安集科技签订了保荐协议,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需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及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相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情况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及
6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违背承诺的情况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安集科技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等相关制度,上述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相关法规要求,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安集科技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可 8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严格执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行内部控制制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了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期间,安集科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
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 安集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者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事后审阅,公司给予了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积极配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因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更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正或补充的情况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在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或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人11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 员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及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安集13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 科技该等事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未
14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发生该等情况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
15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未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发生该等情况
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
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
16 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
行了持续关注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集科技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对于产品技术创新要求较高。在下游产品不断提出更高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上游关键半导体材料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公司需要对客户需求进行持续跟踪研究并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地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在产品开发方向的战略决策上出现失误,或者未能及时进行产品升级和新技术的运用,将使得公司产品开发的成功率受到影响,持续大量的研发投入成本无法回收,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失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产品技术壁垒高,研发及产业化需要大批专业背景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公司核心技术涵盖了整个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持续科技创新及客户技术支持服务至关重要。虽然公司通过申请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等形式对核心技术予以保护,但仍存在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随着行业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的薪酬制度、激励机制不能持续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进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
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分别为84.45%、82.47%、80.49%和75.81%。公司销售较为集中的主要原因系国内外集成电路制造行业本身集中度较高、公司产品定位领先技术的特点和“本土化、定制化、一体化”的服务模式等,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厂商。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流失,或者主要客户因各种原因大幅减少对公司的采购量或者要求大幅下调产品价格,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下降。
(四)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上涨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主要原材料采购来源以进口为主。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分别为 51.27%、52.81%、47.09%和 46.75%,采购相对集中。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的供货条款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停产、交付能力下降、供应中断等,或者进出口政策出现重大变化,或者出现国际贸易摩擦,或者原材料采购国采取出口管制,或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影响出现上升,将可能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时性和价格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主要从上游基础化工或精细化工行业采购原材料,随着环保政策趋严,供应趋紧,原材料价格可能存在上涨的风险。
(五)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为配方型复配工艺,以复配、混合、过滤等工艺为主,生产环节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虽然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并针对生产过程中少量“三废”排放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但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发生因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导致的环保事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管理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上半年,公司采用上线结算方
式的主要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78.17%、73.38%、68.32%和 63.34%。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将货物发往客户指定的仓库时,从库存商品转入发出商品。2021 年末、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