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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30 15:52:39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
预计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希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刘健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1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该费用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确定,公允合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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