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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8-30 16:54:48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6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13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二、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七、休会,表决结果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会议结束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请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要求的会议登记方法办理登记手续,出示相应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股东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旁)。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共 20 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本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各位股东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本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现场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二)现场计票程序:由主持人提名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及 1 名律师
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监票人,其中由监事代表担任总监票人。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统计表决票。总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九、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履行工作职责,顺利完成了审计工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
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
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嵩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海啸先生,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学颖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60.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10.0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确定。本期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议案二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同时鉴于《融资决策制度》已在其 他制度中进行规范,现拟予以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非日常经 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 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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