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30 19:29:39
公司代码:601360 公司简称:三六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六零 601360 江南嘉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赵路明
电话 010-568218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A座
电子信箱 q-zhengquan@360.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8,401,186 40,168,367 (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826,326 31,908,363 (3.3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691,763 4,503,136 (1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1,251) (230,86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16,280) (255,029)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682) 130,459 (46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 (0.73) 减少0.3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3) 不适用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83,74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 境内非
司 国有法 46.14 3,296,744,163 0 冻结 41,355,861
人
胡欢 境内自 6.25 446,585,200 0 无 0
然人
周鸿祎 境内自 5.24 374,696,383 0 无 0
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2.05 146,212,709 0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 其他 0.58 41,798,206 0 无 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北京中关村资本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中发助力 其他 0.56 39,791,428 0 无 0
壹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李刚 境内自 0.41 29,010,000 0 无 0
然人
天津信心奇缘股权投资合 其他 0.37 26,490,913 0 冻结 26,490,912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 其他 0.32 22,924,122 0 无 0
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吴泓 境内自 0.30 21,114,700 0 无 0
然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奇信志成与周鸿祎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系;信心奇缘持有奇信志成 6.85%股权,与奇信志成存在
明 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注: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解散清算相关事项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1 号),奇信志成部分股东根据《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约定解散条款已成就)提议要求解散清算并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奇信志成解散清算期间,涉及奇信志成行使上市公司股东表决权的事项,清算组委托周鸿祎先生独立行使,无需再征得清算组或奇信志成的同意或授权,且清算期间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周鸿祎先生与奇信志成仍为一致行动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