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交通银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30 20:33:22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3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21
优先股简称:交行优 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4.07 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9 月 5 日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
除息日:2024 年 9 月 6 日
股息发放日:2024 年 9 月 9 日
一、董事会审议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方案的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事宜。本次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1;优先股简称:交行优 1)股息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本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方案
(一)发放金额。按照交行优 1 票面股息率 4.0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
人民币 4.07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1,831,500,000 元(含税)。
(二)发放对象。截至 2024 年 9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交行优 1 股东。
(三)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07 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交行优 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如适用)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07 元。
2.其他交行优 1 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日期
(一)最后交易日:2024 年 9 月 5 日(周四)
(二)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周五)
(三)除息日:2024 年 9 月 6 日(周五)
(四)股息发放日:2024 年 9 月 9 日(周一)
四、实施办法
全体交行优 1 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五、咨询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58766688,传真:021-58798398,电子邮箱:investor@bankcomm.com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