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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30 23:52:4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负责钜泉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钜泉科技签订《保荐协议》,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钜泉科技业务情
况,对钜泉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钜泉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钜泉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钜泉科技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出的各项承诺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钜泉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钜泉科技的内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机构督促钜泉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10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报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
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钜泉科技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11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12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钜泉科技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13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14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钜泉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
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
16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 钜泉科技不存在前述情形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产品升级换代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的升级与产品
的迭代速度快,同时芯片产品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且先发企业的优势明显。如果
公司在后续研发过程中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或研发进度缓慢,将面临被竞争对手
抢占市场份额的风险。此外,高端芯片研发存在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研发
风险高的特点,在研发过程中很可能存在因某些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性能、 参数、良率等无法满足市场需要而研发失败、落后于新一代技术的风险。
(二)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涵盖硬件、软件、电路、工艺等多个领域,是典型的技术
密集型行业,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专业人才尤其是研发人员的依赖
远高于其他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一方面,随着市
场需求的不断增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高端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另一方
面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与地区之间人才竞争也逐渐加剧,公司现有人
才也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失密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采取了加强日常保密管理、加强外协保密管理、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量身定制薪酬、晋升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公司的委托生产模式也需向委托加工厂商提供加工必需的芯片版图,不排除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四)业务领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研发和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适用于智能电表等电力终端设备的芯片产品。公司下游主要市场仍然集中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省电网公司,以及以国内电表企业为主导的出口市场,业务领域相对集中,如国家电力系统和“一带一路”国家对电网投入出现波动,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供应商产能不足的风险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较为常见的 Fabless 运营模式,芯片产品及应用方案产品采用代工生产,虽与行业内主要的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凭借多年的合作稳定、丰富的产品线和不断增长的业务量能够获得一定的产能保障,但若集成电路行业制造环节的产能与需求关系发生波动将导致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仍无法完全消除 Fabless 模式下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供应商产能不足的风险,将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影响。
(六)经销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通行的经销模式销售芯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客户较为集中,虽然公司与下游主要终端表厂建立了密切、直接的技术交流与业务联系,能够直接将产品导入客户设备方案之中,但是仍然需要经销商为公司产品提供物流服务、基础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日常维护,同时为公司
发掘新的商业机会。若主要经销商的经营情况及其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会使公司面临丢失终端客户和潜在终端客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七)新品拓展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目前正在尝试将产品应用向以电池管理为主的新能源领域以及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延伸,上述领域对于公司而言处于早期研发阶段。目前研发的电池管理系统(BMS)芯片尽管与公司现有的计量芯片技术同源,但是相关标准的制定、产品测试认证等方面存在着经验不足。另外,该芯片领域目前还是以境外供应商为主,受限于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公司作为该领域的新进入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发产品和市场,存在新品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43.98%,随着未来电池管理系统领域不断拓展和深入,以及行业内竞争格局的变化,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将导致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波动的可能。因此,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投入、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及研发周期慢导致产品更新迭代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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