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3 16:51:37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1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 年4 月3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8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 835.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8%,购买的最
高价为 1.45 元/股、最低价为 1.4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198.6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840.79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3%,购买的最高价为 1.56 元/股、最低价为1.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199.91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