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3 20:15:46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 1:30 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0,694,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72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9,244,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4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45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47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464,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9,990,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2%;反对 52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1%;弃权 18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760,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21%;反对 52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2%;弃权 18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9,7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1%;反对 536,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4%;弃权 37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551,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52%;反对 536,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21%;弃权 37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50,131,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7%;反对 2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弃权 28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901,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3%;反对 2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5%;弃权 28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9,836,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2%;反对 437,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4%;弃权 420,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0,606,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26%;反对 437,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95%;弃权 420,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朱华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