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4 19:53:31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24-55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06,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4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0 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集团”)共计1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28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899,773.58 元(不含增值税)后,非公开发行 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3,380,226.42 元。考虑前述发行费用的增值税人民币953,986.4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426,24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41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 1 名,为控股股东法士特集团,其认购的 206,000,000 股股份限
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2、股份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93,370,910 股增加至
899,370,910 股。2023 年 6 月,公司向控股股东法士特集团在内的 14 名特定对象
共计发行股份 110,512,129 股,公司总股本由 899,370,910 股增加至 1,009,883,039
股。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变动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
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为 1,009,883,039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为 244,978,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6%;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为 764,904,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74%。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法士特集团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
承 诺
诺 事 承诺内容 承诺开始 承诺结束 履约情况
事 项 日期 日期 说明
由 类
别
法士特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同意自秦川机床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
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
委托秦川机床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股份 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
2022 限售 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2023-07-07 2025-01-07 正常履行
年度 承诺 转让。 中
向特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
定对 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
象发 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
行股 有。
票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士特集团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
股份 函,具体内容如下:
减持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在秦川机床本次非公开发行 2022-01-06 2024-01-07 已履行完
承诺 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7 月 6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 毕
之日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秦川机床公司股票的
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秦川
机床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
持持有的秦川机床公司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
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
何方式进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条第(七)项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秦川机
床公司股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因此获得的收益
全部归秦川机床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
给秦川机床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
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士特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
内容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秦川机床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若因国家政
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从事
关于 的业务与秦川机床现有业务产生竞争或可能导致竞争的,本
同业 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转
竞 让或终止相关业务,并促使秦川机床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
争、 受让权。
关联 二、法士特集团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交 具体内容如下:1、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自身对秦川机床的控 正常履行
易、 制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秦川机床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 2023-04-21 长期有效 中
资金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秦川
占用 机床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
方面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秦川机床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
的承 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
诺 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秦川机床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秦川机床造成损
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士特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
其他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公司利益。3、不无偿或 2023-04-03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承诺 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 中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4、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2020 股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 2021-09-08 2024-09-07 正常履行
年度 限售 司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之日 中
非公 承诺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36 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开发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
行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遵守前述规定。若证券监管部
票 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的,
将会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锁定期结束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时,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沃克齿轮
2020-2022
法士特集团承诺沃克齿轮公司在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年度实现
业绩 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扣非归母
净利润合
承诺 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