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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06 16:31:44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ERFECT GROUPCORP.,LTD
(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本次会议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2、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传真或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得参加表决。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将根据其持有股份数量,按从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6、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7、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8、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2 日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号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文生先生
五、会议签到:14:15 前,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入场,签到。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2、股东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计票人、监票人人选。
3、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经营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5、休会,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6、复会,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7、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变更经营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地址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的《公司章程》中增加了经营地址,即“公司住所:扬州市
杭集工业园 邮政编码:225111 经营地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琼
花路 8 号 邮政编码:225111”。前述增加经营地址的事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地址变更为“公司住所: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邮政编码:225111”,不再增加经营地址。此项议案不涉及营业执照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第五条 公司住所: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邮政编码:225111 邮政编码:225111
经营地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
琼花路 8 号 邮政编码:22511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
更办法同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董事
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公司母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但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
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
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
司的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合并、
质权行使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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