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06 17:08:5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富信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富信科技签订承销及保荐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方式,对富信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4年上半年度,富信科技在持续督导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2024 年上半年度,富信科技在持续督导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项。公司独立董事钟日柱先生因其个人
5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钟日柱先生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所涉事项仅涉及其个人事务,与公司业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务无关,未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公
司已及时公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富信科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富信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治理制度。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富信科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作》的要求建设内控体系,保荐机构督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促富信科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保荐机构对富信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富信科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富信科
12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13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机构核查,富信科技未出现该等事项。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14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富信科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技未发生前述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计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5日
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富信科
16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技未发生前述情形。
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1、公司主要产品客户单一的风险
公司定位于半导体热电技术解决方案及应用产品提供商,不同的应用场景需求对应不同的技术解决方案,因此公司在相对较新的热电整机应用领域优先选择市场推广意愿或能力较强的客户开展合作,以便于加速产业化应用领域进程。报告期内,公司啤酒机、冻奶机产品销售客户主要为单一客户。如果未来上述客户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甚至不再与公司合作,则将会对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器件、铝材件和塑料类等。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影响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给公司毛利带来较大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不能合理安排采购、控制原材料成本或者不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新增对外销售(不含自用)产能为:热电整机应用产品 65万台/年、热电系统 235万套/年、热电器件 600万片/年,投产后公司产能将会大幅上升,需要公司进行大规模的市场拓展,来消化新增产能。
如果产品市场供求发生变化,公司市场拓展进度不及产能扩张规模,或对新产品
技术、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出现偏差,新产品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者在 市场竞争、营销推广、行业发展形势等方面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产 能消化及实施效果产生不利影响,造成公司产销率、产能利用率下降,进而会对公司 收入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作为半导体热电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及技术驱动型企业,技术优势是公司核 心竞争力之一。同时,半导体热电技术作为一种新兴制冷技术,市场参与者数量和普 及程度低于传统制冷技术。如果因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流失、技术文件泄露、外界窃 取、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减弱。
2、技术人员流失和短缺风险
半导体热电技术属于多学科相互交叉融合研究领域,研究对象涉及无机非金属材 料、金属间化合物及合金、有机高分子材料等热电材料科学和半导体物理及热电学等 领域。因此,公司主营业务对技术人员要求较高,然而国内半导体热电产业起步较晚, 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相对较缺乏,特别是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技术人才的竞争 也将日趋激烈。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可能导致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泄密、 研发进程放缓、竞争优势削弱等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技术应 用领域的拓宽,也存在人才短缺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