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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09-06 19:24:31

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 征集人王宏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王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公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股票代码: 300088
法定代表人: 高前文
公司联系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
邮政编码: 241000
联系电话: 0553-2398888
传真:0553-5843520
互联网地址:www.tokengroup.com
电子信箱: ir@tokengroup.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5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宏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宏女士: 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历任安徽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皖东机械厂财务科会计,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助理,安徽省资产评估事务所部门经理,安徽皖资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曾赴美国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交流、培训。
(二)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出席了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3 日期间(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 。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工业园
收件人: 张唱弛
电话: 0553-2396102
传真: 0553-5843520
邮政编码:241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字样。
(五)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
(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王宏
2024 年 9 月 6 日
附件: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宏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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