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大为股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9 18:01:48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简称:大为 JLC1;期权代码:037381。
2.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2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6.63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43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三期行权,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
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年 9 月 13日起至 2025 年 8月 27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己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同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并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四)2023年8月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向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总计167.73万份权益,其中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59.5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4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108.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7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六)2023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9.5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43元/份。2023年9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08.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7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6,000,000股增加至237,082,200股。
(七)2023年1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3年11月21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15.4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43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6.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7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八)2023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5.4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43元/份。2023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6.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7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7,082,200股增加至237,250,000股。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 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3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3年 8月 28日,因此首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8 月 27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任一情形,满足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行权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前述任一情形,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
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
一。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经 审 计 , 公 司
第一个 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2023 年营业收入
行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0% 为 73,268.12 万
元 , 增 长 率 为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 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30.75%,不低于
股票期权 行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00% 20%。因此,公
第三个 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司 2023年业绩考
行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00% 核达标。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鉴于
公司已于 2022 年出售所持有子公司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川欧乐”)全部股权,四川欧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因此
2022 年营业收入以剔除四川欧乐 2022 年营业收入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2022 年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剔除四川欧乐的营业收入为 56,034.94 万
元。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12 名激励对象在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整体业绩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依据 202

大为股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