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绳股份: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11 15:53:06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GUIZHOU WIRE ROPE CO.,LTD)
股票简称:贵绳股份
股票代码:60099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0 二四年九月
目录
1、会议议程.......…...2
2、会议须知.......….…..43、会议议案
1)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7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2024年 9月20日的 9:15-15:00。
2、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
二、现场会议地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显红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
况,介绍到会人员
(三)宣读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议案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报告人
1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 马显红先生
(五)股东审议、股东发言、提问、答疑
(六)选举监票人、计票人(二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
(七)宣布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八)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律师见证意见
(十)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
各项议案后,现场表决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表决”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里任选一项,并以打上“√”表示,未填、错填或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计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律师、总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结果。
6、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议案是否通过。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请于会前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送交证券部登记,并按登记的编号依次进行发言。
3、股东发言人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依次进行发言。每一位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发言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十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五分钟。未经大会主持人同意,每一位股东不得多次发言或延长发言时间。临时需要发言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经主持人同意后可进行提问。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数额。
4、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并有针对性地集中
回答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总时间宜在20分钟以内。
6、本次大会由贵州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45,09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41,080.00(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2.28%。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