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11 18:21:1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能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昱能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并依据工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作计划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昱能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昱能科技业务情
况,对昱能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昱能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昱能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在本持续督导
5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培训、口头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交流等形式督导昱能科技及其董事、监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出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已督促昱能科技依照相关规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司治理制度
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相关内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部控制制度,且得到了有效执行,未发现公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存在失效的情况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披露制度,并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并已审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
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保荐机构对昱能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及其控股股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及其控股
12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13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不存在应
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未发生该
14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等情形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已按
规定对昱能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
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 在持续督导期内,昱能科技不存在该
16 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 等情形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
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需整改的事项。
三、重大风险事项
1、技术升级与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随着新能源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以及能源互联网快速发展,光
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持续面临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的压力,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此外,知识产权是公司进行技术升级,持续进行产品研发的重要保障。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竞争对手的专利回避,但不能完全消除侵犯第三方专利的风险,亦不能完全排除少数竞争对手采取诉讼的市场策略,利用知识产权相关诉讼等影响公司市场拓展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和技术是行业厂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在人才方面,随着光伏等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发展,人才竞争将不断加剧,若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才离职或无法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短期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在技术方面,公司注重各类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通过多年生产积累和研发创新,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格的保密制度与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技术保护奠定了基础。若未来公司因保护措施不足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并产生不利影响。
3、政策风险
光伏行业历史上曾经历过多轮周期,行业景气度受政府的扶持政策影响较大。随着“碳中和”已成全球共识,光伏作为最灵活、最具成本优势的清洁能源,行业景气度中长期保持较好增长态势,但不排除阶段性地受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下游行业产能投资周期、技术发展变化等因素影响而存在波动的风险。如未来光伏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行业景气度进入下行周期,将导致公司面临收入增速放缓、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4、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新能源领域的竞争者不断增加,跨界竞争者频频涌入,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也不断加剧。在前述竞争压力的背景下,公司如不能持续保持领先优势,将面临产品毛利率快速下降的风险。为此,公司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加速产品升
级迭代并不断丰富产品矩阵。同时也将持续加强品牌建设,完善全球营销网络的建设,积极开拓更多潜在客户,确保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优势。
5、存货管理风险
2022 年俄乌冲突导致欧洲能源危机,叠加传统能源价格走高,刺激欧洲光储需求。逆变器出口至欧洲的金额于 2022 年下半年至 2023 年上半年均维持高位,出口量超过当地安装量,导致欧洲逆变器库存高企,经销商提货大幅放缓。在此背景下,公司的库存余额也维持在较高水平。若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市场价格下降,可能存在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欧洲市场货币政策宽松预期较强,有助于促进光储装机需求,加速欧洲市场库存去化。公司也同步加强了销售力度,实时调整海外仓库的备货量,降低存货管理风险。
6、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57,137.90 万元,账面价值为 52,805.09
万元,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12.0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主要是受当期销售收入增长所致。虽然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若客户经营出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导致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