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矿建:招股说明书
公告时间:2024-09-12 19:49:06
证券简称: 铜冠矿建 证券代码: 92001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北京西路 29 号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066.67万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
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
发行股数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760 万股;若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826.67
万股(含本数)
每股面值 1.00 元
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4.33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4 年 9 月 18 日
发行后总股本 20,266.67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9 月 13 日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20,266.67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21,026.67 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为维护公司新老股东合法权益,若公司未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
列事项: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矿山开发服务行业的发展与矿山企业的需求紧密相关,数量庞大的小型矿山企业的服务需求催生了一大批小型矿山开发服务商,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低端服务市场。由于低端市场空间相对有限,业主对服务商的综合实力要求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时,由于小型矿山开发服务商项目从事的项目一般而言技术含量不高,通常不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较强的资金实力,因此难以进入高市场壁垒的中、高端矿山开发服务市场。而小型矿山产量及产值占
行业比重相对较低,且易受矿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行业不景气时期的停产、关闭情形较为普遍,随着我国矿山安全、环保监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未来小型矿山将会进一步萎缩,并整合成较为规范的规模矿山。另一方面,由大中型矿山客户形成的中、高端市场空间大,客户对服务商综合实力、服务水平和合作稳定性要求较高,形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和黏性壁垒,因此竞争烈度相对较低。公司主要服务中高端市场,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的国内矿山工程建设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8.89%、6.37%、5.31%,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的国内有色金属地下矿山采矿运营管理业务的市场占有率约 0.75%、0.87%和 0.76%。随着矿山开发服务市场的不断发展,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市场,若公司未能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巩固或提升目前的市场份额,则可能会面临中高端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公司所属矿山开发服务行业存在固有的高危性,特别是在地下作业环境中,因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工程作业面临岩爆、冒顶片帮、透水等自然灾害的潜在威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相对较高,在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爆破事故等突发危险情况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不利后果。报告期内在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 4 起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公司治理/四、违法违规情况”。公司在上述事故发生后及时完成了整改、妥善处理上述事故相关事宜,上述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合同责任及保险机制,并且重视安全生产的投入以保障生产的安全,但不排除未来公司生产活动可能面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诉讼纠纷、合同提前终止、行政处罚、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等不利后果,若公司不能妥善处理,则可能会为公司的生产经营、企业盈利和品牌声誉带来不利影响。
(三)境外业务开展的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8,137.14 万元、
57,163.32 万元和 63,074.61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7.08%、49.29%和54.25%,占比较高。公司境外业务主要开展于赞比亚、刚果(金)、厄瓜多尔、蒙古、哈萨克斯坦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虽然公司境外项目经营经验较为丰富,但仍然存在因
所在国家发生暴动及战乱、地缘政治关系紧张、外国资产国有化、经济制裁、营商环境恶化、外商投资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境外业务无法顺利开展的潜在风险;同时,虽然公司已经与中色集团、北方工业、中国中铁等优质大型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后续公司对于境外市场的扩展规划无法顺利实施,抑或无法及时引入新的境外优质客户,则依然存在公司与现有主要境外客户合作规模减小甚至终止进而导致境外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亏损合同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项目制,单个项目如果遭遇未能事先预料到的特殊地质情况、环境整治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则项目成本将可能偏离成本估算出现大幅增长,如业主后续未能增补相应合同金额,则相关项目将可能形成亏损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签订的少量项目合同为亏损合同,对业绩的影响相对较小。若公司未来因遭遇未能事先预料的特殊地质情况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较好控制成本出现大额亏损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7.83%、76.91%和 88.41%,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大多为大型矿山资源开发企业,单一客户的工程数量较多、工程规模较大。公司主要客户中国有色、中国中铁、北方工业、鞍钢集团、铜陵有色、云天化等均为大型央企、国企。虽然公司已与其建立了良好、持久的合作关系,但如果上述主要客户受宏观经济环境、进出口贸易政策、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而导致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无法持续满足大客户的严格要求,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期后业绩下滑的风险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103
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产总额为 133,156.04 万元,较上
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