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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13 15:44:23

证券代码:605288 股票简称:凯迪股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会议须知...... 3
会议议程...... 5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3
议案三 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4
议案四 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5
会议须知
为保障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公司盖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
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同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公司聘请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
7、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股东代表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3、推选监票、计票人;
4、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5、股东发言、回答股东提问;
6、投票表决;

7、统计表决票、由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8、宣读股东会决议;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现行《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确保执行落实到位,公司严格按照现行《公司法》的相关修订意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确保规范开展公司治理相关工作。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表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 并 应 当 在 3 年 内 转 让 或 者 注
销。......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让期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期内行使质权。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 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
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的 除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外。......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权利: 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

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 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
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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