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关于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3 17:34:54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沈臻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4 年 9 月 13 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沈臻宇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方圆”)出具的《告知函》,获悉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期
间,上海方圆通过“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 6 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圆 6 号基金”)增持公司股票 1,277.51 万股,通过“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 12 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圆 12 号基金”)增持公司股票 980 万股,合计增持数量为2,257.51 万股,增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臻宇、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168 弄、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1600 号 8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9 月 13 日
股票简称 誉衡药业 股票代码 00243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22,575,100 1.00%
合 计 22,575,100 1.0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注 1) 股数(股) 例(注 2)
合计持有股份 204,321,500 8.9989% 226,896,600 9.9932%
其中:沈臻宇 110,490,000 4.8663% 110,490,000 4.8663%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方圆-东方 28,000,000 1.2332% 28,000,000 1.2332%
22 号私募投资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方圆-东方 30,171,500 1.3288% 30,171,500 1.3288%
27 号私募投资基金
方圆 12 号基金 20,000,000 0.8809% 29,800,000 1.3125%
方圆 6 号基金 15,660,000 0.6897% 28,435,100 1.25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321,500 8.9989% 226,896,600 9.99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 1: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2,198,122,950 股调整为 2,270,513,950 股,沈臻宇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列数据为沈臻宇及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最新的持股比例数据。
注 2: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8 日期间,方圆 6 号基金增持 3,950,900 股,占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前总股本的持股比例为 0.1797%;
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期间,方圆 12 号基金增持 9,800,000 股,方圆 6 号基
金增持 8,824,200 股,占公司最新股本的持股比例为 0.8203%。
因此,沈臻宇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 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表决权的股份 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是□ 否□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臻宇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