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8 16:47:47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0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98,497,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609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4,411,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94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34,085,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669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02 人,代表股份 3,120,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9%。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3,120,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99%。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98,44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
反对 32,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弃权 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2,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00%;反对 32,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9%;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曹平生、李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