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18 19:03:44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
06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8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1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上述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外,其余有13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其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