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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3 19:30:38

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9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76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97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61 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23日为授予日,以2.9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3,37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2.97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其他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权益 占授予权 占目前股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益总量比 本总额比
股) 例(%) 例(%)
高前文 党委书记、董事长 159.00 4.71% 0.0648%
郑建军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156.00 4.62% 0.0635%
许沭华 董事、总工程师 120.00 3.55% 0.0489%
何晏兵 副总裁 120.00 3.55% 0.0489%
仇泽军 副总裁 120.00 3.55% 0.0489%
邹蓁 副总裁 120.00 3.55% 0.0489%
陈伟达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20.00 3.55% 0.0489%
秦青华 财务总监 49.00 1.45% 0.0200%
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8 人) 964.00 28.55% 0.3927%
公司其他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员工(53 人) 2,412.00 71.45% 0.9825%
合计 3,376.00 100.00% 1.375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包括授予后的24个月归属等待期和36个月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等待期24个月后,分36个月按30%、30%、40%的比例进行归属。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40%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额外限售期
除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激励对象,其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中均有50%部分设置12个月额外限售期,且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中50%部分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度转让以前年度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受此数量或比例限制。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各年度公司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4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3.3%,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第一个归属期 (2)以 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2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3)2024 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35%。
(1)2025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3.4%,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第二个归属期 (2)以 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3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3)2025 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45%。
(1)2026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4.0%,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第三个归属期 (2)以 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6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4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3)2026 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55%。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2.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平均净资产,其中EBITDA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成本摊销影响,对标企业数据来源于Wind呈现的EBITDA值,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所有者权益的算术平均值;
3.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4.上述三个指标均达成目标值的情况下,公司业绩系数为100%,否则为0。公司层面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业绩系数;
5.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计划仍继续实施,但在计算业绩考核指标时,可剔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的影响。现金类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本计划的实施;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按照《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下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管理、技术、 归属比例
业务骨干人员
优秀、称职 S、A、B 100%
基本称职 C 80%
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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