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公告时间:2024-09-24 17:35:16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上市公司名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正时尚 股票代码:603839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海燕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正时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正时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及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告书(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海燕
安正时尚、公司、上
指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
东控股股东郑安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安坤先
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23,001,365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5.76%。其中,郑安政先生通过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976,3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郑安坤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
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25,0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2.7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王海燕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76***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安
坤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郑安政先生拟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976,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3.00%)以 3.9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海燕女士,转让总价款为 47,30.66 万
元;郑安坤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6%)以 3.9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海
燕女士,转让总价款为 4,354.88 万元。郑安政先生和郑安坤先生合计转让公司
股份 23,001,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76%。本次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公司 5.76%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王海燕 0.00 0.00 23,001,365 5.76
合计 0.00 0.00 23,001,365 5.76
注:
1.上述表内合计值若与各分项累计计算值有差异,为合计值取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 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1):郑安政
乙方(转让方 2):郑安坤
丙方(受让方):王海燕
1、股份转让
1.1 甲方郑安政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1,976,365 股给丙
方,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乙方郑安坤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1,025,000 股给丙方,
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丙方合计受让 23,001,365 股安正时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6%。
1.2 甲方、乙方同意出售而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
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
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1.3 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乙方将就上述股权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
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2、转让价款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乙方向丙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23,001,365 股,本次
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95 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9,085.54 万元(大写:
玖仟零捌拾伍万伍仟肆佰元)。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数 转让比例 转让单价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对价(万元)
(股) (%) (元/股)
1 甲方 11,976,365 3.00 4,730.66
丙方 3.95
2 乙方 11,025,000 2.76 4,354.88
合计 23,001,365 5.76 - 9,085.54
3、支付方式和过户方式
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本次协议书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如下约定分期支付:
3.1 支付给甲方(转让方 1)
(1)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受
让方向转让方 1 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 8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万元)。
(2)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
让方向转让方 1 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1,3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
(3)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6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 1 支付剩余转
让价款 2,630.66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叁拾万陆仟陆佰元)。
3.2 支付给乙方(转让方 2)
(1)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 2 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 736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叁拾陆万元)。
(2)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 2 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1,196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陆万元)。
(3)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6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 2 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2,422.88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贰万捌仟捌佰元)。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甲乙丙三方同意,因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