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09-27 19:17:45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事项。相关人员任期三年,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换届完成后,汤建新先生、黄沙棘先生、李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曲选辉先生、张晓维先生、夏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范英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一、汤建新先生、黄沙棘先生、李晗女士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汤建新先生、黄沙棘先生、李晗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汤建新先生、黄沙棘先生、李晗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曲选辉先生、张晓维先生、夏宁先生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曲选辉先生、张晓维先生、夏宁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曲选辉先生、张晓维先生、夏宁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范英泽女士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职工监事范英泽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公告日,范英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均为任期届满离任,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说明。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