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财: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9 15:32:10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237,65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4%。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8 月 2 日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8 月 19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工
作,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上市日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
6.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股份回购注销业务。
8.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237,65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4%。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说明
1.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自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 24 个月内分 2 期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上市日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足解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除 1 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具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备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 5 名
2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全
入措施; 部满足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司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 (2024)第 217065 号《审计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 报告》,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 益的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10%。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
(2)2023 年年度新增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申请数 125,718,352.55 元,比 2022
不低于 5 个;新增软件著作权申请数不低于 20 年增长 34.08%。
个。 (2)2023 年年度新增知识产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权发明专利申请数 5 个;新增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 软件著作权申请数 23 个。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 综上,已满足第一个解锁期公
依据。)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除 1 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具
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 备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 5 名
4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全
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限制 部满足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性股票当期可解锁份额注销。激励对象只有在上
一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以上,才能解锁当
期激励股份,个人实际可解锁额度与个人层面考
核系数相关,具体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37,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4%。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的差异说明
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7,037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10 元/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