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30 17:00:36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上午 9:30 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宙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吴海宙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徐奕、韩庆军、韩霞、林小钰、刘映、俞建春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调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整详情见下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仍为93,000万元,本次调整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
本次调整后的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上述
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仍须按《公司章程》规定,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担保额度调整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额度情况 调整后担保额 是
方最近 截至 度占上市公司 否
被担保方 一期资 目前 调整 本次 调整 最近一期归属 关
产负债 担保 前担 担保 后担 于上市公司股 联
率 余额 保的 额度 保的 东的净资产比 担
最高 调整 最高 例 保
额度 额度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7.50% 31,722 60,000 -8,000 52,000 461.98% 否
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53.18% 5,500 8,500 +7,000 15,500 137.71% 否
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98.27% 1,700 5,500 0 5,500 48.86% 否
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1.08% - 4,000 0 4,000 35.54% 否
江苏美利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41.00% 2,200 3,000 0 3,000 26.65% 否
常州美利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78.44% 1,552 4,000 0 4,000 35.54% 否
常州天晟进出口有限公司 2.97% - 1,000 +1,000 2,000 17.77% 否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6.16% 4,178 7,000 0 7,000 62.19% 否
合计 46,852 93,000 0 93,000 826.24%
注:1、“调整前担保的最高额度” 及“调整后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
度,额度可循环使用。
2、“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数
据。
3、“调整后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为调整
后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定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106会议室(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508号)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