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30 17:37:41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100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82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保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7 人,代表股份 167,945,027 股,占公司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19.39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153,792,5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6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7 人,代表股份 14,152,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8 人,代表股份 14,597,38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44,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7 人,代表股份 14,152,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353,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5%;反对 90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5%;弃权 6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006,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987%;反对 90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0%;弃权 6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82%。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00,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1%;反对 6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6%;弃权 7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153,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071%;反对 6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15%;弃权 7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雨顺律师、沈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