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30 19:06:41
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高前文先生《关于提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高前文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高前文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高前文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48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252.48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高前文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
高前文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高前文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如适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已就上述提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具体回购方案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高前文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