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7 15:32:57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总经理刘润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雪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