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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8 18:44:07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7 月 13 日、7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3,9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7%,最高成交价为 4.4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3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301,56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
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7)。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
区间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39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35%,最高成交价为 4.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0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16,160.2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资金总额已达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11,390,000 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908,812 22.90 192,908,812 23.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9,362,243 77.10 637,972,243 76.78
总股本 842,271,055 100.00 830,881,055 100.00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390,0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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