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9 18:32:13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矿元鼎”)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五矿元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42,882,820股减少至
37,132,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38%减少至7.28%。五矿元鼎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五矿元鼎出具的《关于权益
变动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本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88、76 号 B 幢 1 层 740 室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
权益 权益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股份种类
变动 (股)
明细 因公司根据股权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以及可转债转 2023/1/20- - 0.03% 人民币普通股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减 2023/10/27
少,五矿元鼎的持股
比例被动增加
集中竞价 2024/5/9- -2,432,059 -0.48% 人民币普通股
2024/5/10
集中竞价 2024/10/8- -3,318,315 -0.65% 人民币普通股
2024/10/9
合计 -5,750,374 -1.10% 人民币普通股
注 1:“变动比例”以股份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注 2: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因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
及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从 511,718,000 股减少至 510,173,053 股,五矿元鼎的持股比例从 8.38%被动增加至 8.41%;
注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注 5: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42,882,820 8.38% 37,132,446 7.28%
基金(宁波)合伙 其中:无限售
企业(有限合伙) 条件股份 42,882,820 8.38% 37,132,446 7.28%
注 1:五矿元鼎前次权益变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按照前次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公司当时总股本 511,718,000 股计算;
注 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 510,173,053 股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五矿元鼎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涉及资金来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减持时间区
间已届满,具体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