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0-10 18:55:10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6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4、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5、宣读、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7、现场股东投票表决,收取表决票
8、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9、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10、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1、宣读《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
12、宣布大会结束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议案一: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董事周丽红女士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其余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6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原因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拟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持。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举代表主持。
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 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全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全
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 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
名,联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 名,独立董事4名。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 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者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 者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审议。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准。
董事会批准交易的审批权限: 董事会批准交易的审批权限:
(一)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列须由股东 (一)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列须由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对外担保、提供财 大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对外担保、提供财
务资助事项; 务资助事项;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元; 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