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1 16:59:37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暨持股比例
降至 5%以下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东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权益变动后,刘东生先生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或“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刘东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刘东生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 1,264,54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 150,4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为 1.09957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1,267,300 股后总股本的 1.110509%)。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东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434,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77%(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267,300股后总股本的5.04970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东生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10日
股票简称 致尚科技 股票代码 301486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414,940 1.099572%
合 计 1,414,940 1.09957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48,960 6.099549% 6,434,020 4.9999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48,960 6.099549% 6,434,020 4.9999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
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刘东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74,136股,
承诺、意向、计划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48,2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总股本已剔除
公司回购股份)。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
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 是□ 否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 否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刘东生的《股份减持及权益变动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刘东生先生的股份比例下降至 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刘东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及权益变动告知函》;
3、刘东生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