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1 17:34:04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发“长久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鉴于“长久转债”距离
到期摘牌已不足1个月时间,故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 号)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开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 亿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51 号文同意,公司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久转债”,债券
代码“11351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监管规定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
行的“长久转债”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长久转债”的
转股期间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1.99 元/
股。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至 11.85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长
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 11.15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长久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 11.04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
正条款调整“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于 2024
年 5 月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 10.97 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暂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股价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80%的情形,已触发“长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票价格走势、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心以及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的考虑,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长久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鉴于“长久转债”距离到期摘牌已不足 1 个月时间,故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长久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