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自控: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1 20:08:14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4-088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新三板挂牌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2021 年 7 月 1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
于对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告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453号),因公司于 2021年 4月 29日披露了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18年度和 2019年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做出说明,对公司、董事长付国军、财务负责人牛建勤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作为挂牌公司、董监高,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根据《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收到相关文件后,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和教育,组织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认真学习相关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2021 年 9 月 2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并购
一部出具《关于对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融一监函〔2021〕12 号),因:(1)公司 2018 年股票发行过程中涉及的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未告知主办券商,也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 2021 年股票发行过程中涉及的上市承诺及股份回购、反稀释等特殊投资条款,未告知主办券商,也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公司、付国军、李惠勇、任建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如下: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针对上述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收到相关文件后,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和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和交易所纪律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