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5 17:33:37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4-061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额度,本次调整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为人民币64,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本次调整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通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通量”)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成都通量与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小企担保”)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成都小企担保对上述借款提供保证
担保。公司与成都小企担保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机构)》,约定公司为成都通量的上述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3年。公司与成都通量的其他自然人股东伍晶、赵晨曦、裘华英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自然人反担保)》,成都通量的其他自然人股东伍晶、赵晨曦、裘华英按照其对成都通量的出资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成都通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成都通量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成都通量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215656199
3.设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05日
4.住 所:成都高新区合顺路 2号 8 栋 3楼 3、4 号(自编号)
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设计、开发、销售:集成电路芯片、电子器件、集成电路模
块;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教育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02%的股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0.20 51.02
2 伍晶 325.40 32.54
3 赵晨曦 123.50 12.35
4 裘华英 40.90 4.09
合 计 1,000 100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截止2024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74.19 9,578.75
负债总额 15,873.63 15,226.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67 500.59
流动负债总额 15,276.39 14,714.62
净资产 -5,499.44 -5,647.33
财务数据 2023年1月-12月 2024年1月-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76.08 550.25
利润总额 -3,362.90 -139.87
净利润 -3,367.00 -147.89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名 称: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80772624
3.设立日期:2004 年 03 月 25日
4.住 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路 56号曙光国际大厦 1 栋 16-18层
5.法定代表人:刘小华
6.注册资本:250,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账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公司与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9.反担保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截止2024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3,927.30 326,185.93
负债总额 36,719.78 37,648.1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6,190.40 25,544.41
净资产 287,207.53 288,537.79
财务数据 2023年1月-12月 2024年1月-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144.71 4,947.64
利润总额 4,843.69 3,332.64
净利润 2,553.37 1,330.27
五、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通量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通量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业务需要委托甲方提供融资担保并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自愿就甲方向债务人提供的融资担保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保证。
乙方已知晓,债务人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借款合同》。
为保障债权人在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得以实现,经债务人申请,甲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了保证担保,并为此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
1.乙方反担保保证范围
(1)甲方代偿金额和自代偿之日起的相应利息,利率按代偿当月公布的一年期LPR的2倍为固定利率计算,利率后续不随LPR调整而调整;
(2)甲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案件调查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及损失;
(3)甲方因向乙方追偿而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案件调查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及其他费用;
(4)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委托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费、违约金;
(5)甲方的其他损失。
2.反担保保证期间
乙方的反担保期限为三年,自甲方实际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若分次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以每次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3.反担保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在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无论甲方在此项下是否拥有其他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反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反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委托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反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