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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5 18:46:36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4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毛海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毛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毛海波先生(主任委员)、乔利杰先生、刘先松先生、朱立女士、吴刚先生
审计委员会:林钟高先生(主任委员)、刘先松先生、华绍广先生

提名委员会:乔利杰先生(主任委员)、林钟高先生、朱立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先松先生(主任委员)、林钟高先生、乔利杰先生、张武军先生、莫磊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吴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余进先生、章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唐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章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聘任裴晓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聘任孙汝跃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毛海波先生 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双学士。北京钢铁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东北工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1985 年参加工作,先后任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技术员,中试厂经营
科副科长,中试厂供应科科长,经营科科长,1994 年 2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郑州
三合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从 1994 年 9 月以后,一直就职于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历任中试三厂副厂长,产业处副处长,产业处处长,质检中心常务副主任,材料实验室主任,院长助理、质检中心主任,副院长、质检中心主任。2010 年 6 月,任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院长、党委
书记,2017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2 年 6 月辞去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毛海波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毛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毛海波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 266,000 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8,220 股。经核查,毛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吴刚先生 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公司子公司中钢天源(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
董事。
吴刚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吴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吴刚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 173,000 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5,910 股。经核查,吴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余进先生 1972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11 年 12 月毕
业于河海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华东地勘综合大队员工,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南京分院质检科长、车间主任。2002 年 3 月公司成立时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下属分公司南京磁性材料厂质检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2012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 月兼任江苏海天金宁三环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进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余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余进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 184,000 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123,280 股。经核查,余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章超先生 1978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3 年 7
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2003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 3 月担任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2007 年 11 月兼任公司综合
部负责人,2011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兼
任公司董事,2017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起兼任公司总法律
顾问,2023 年 7 月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章超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章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章超先生持有中钢天源股票 173,000 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5,910 股。经核查,章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唐静女士 1975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1998 年 7 月至 2020年 2 月,先后担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上市办主任、财务总监,2020 年 3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唐静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唐静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唐静女士持有中钢天源股票 173,000 股,其中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5,910 股。经核查,唐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裴晓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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