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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6 17:48:44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6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8.80 万股,占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17.09%;约占《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成
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8.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41 元/股。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独立董事罗新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4-033)。
4、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4-035 )。 同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的议案,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权益,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29 人调整为 12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2 万股
调整为 91.20 万股,预留数量由 18 万股调整为 18.80 万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限制性股票总数量 110 万股不变。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6、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
定 2024 年 6 月 18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5.61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7、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毕,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
格由 15.61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以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15.41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8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8.80 万股。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
2.授予数量:18.80 万股
3.授予人数:28 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15.4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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