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7 17:10:42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38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荔兴南街2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正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陈菡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候选人事先同意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正华先生、陈丽钦女士、林正雄先生、方俊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三年。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林正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提名陈丽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提名林正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提名方俊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候选人事先同意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少华先生、雷根强先生、陈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自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三年。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应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提名雷根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提名陈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津贴或报酬。
(2)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津贴或报酬。
(3)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整(含税),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
董事因领取董事津贴或报酬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或报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新任董事津贴或报酬按照上述同等标准执行。
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其他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4日14:30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正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2月出生,EMBA在读。1995年1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林正华先生直接持有79,560,000股公司股票,通过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市壶山兰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36,000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陈丽钦女士之配偶及公司副总经理林权先生之父亲,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丽钦,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1995年1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目前陈丽钦女士还兼任莆田市立高鞋业有限公司监事、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陈丽钦女士通过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50,000股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正华先生之配偶及公司副总经理林权先生之母亲,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正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2007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目前,林正雄先生直接持有2,700,00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方俊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第八届莆田市政协委员,莆田市荔城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四届执委会副主席。曾任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方俊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少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退休返聘教授。目前,陈少华先生还兼任厦门跨国企业会计学会会长、厦门总会计师学会副会长、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厦门七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非上市)董事、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SZ.300188)独立董事。
雷根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曾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财政金融系副主任、财政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现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退休教授。
陈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2014年11月至今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任职,现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及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陈菡女士还兼任厦门市跨国企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688778)独立董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88007)独立董事。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董事候选人名单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少华先生、雷根强先生、陈菡女士均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