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7 19:17:37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钟若农女士
非独立董事:曾琛女士、胥迁均先生、刘畅先生
独立董事:杜晶女士、王晓明先生、张瑛女士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杜晶、王晓明、钟若农,召集人由杜晶女士担任
提名委员会:王晓明、张瑛、钟若农,召集人由王晓明先生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瑛、杜晶、钟若农,召集人由张瑛女士担任
战略委员会:钟若农、曾琛、胥迁均,召集人由钟若农女士担任
以上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陈雪梅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颜艳芳女士、王慧卉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陈雪梅女士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曾琛女士
副总经理:胥迁均先生
董事会秘书:曾垒先生
财务负责人:曾垒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郑雁翔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曾垒先生、郑雁翔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曾垒、郑雁翔
联系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号码:0731-22397170
电子邮箱:leonzenglei@foxmail.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其他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总经理钟少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钟少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15.5 万股。钟少卿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公司对钟少卿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一、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简历
曾垒,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经理、
合伙人助理等;2018 年 10 月任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 年 1
月至今任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曾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郑雁翔,女,198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
于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11 月在
青岛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成本招标专员,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在
天津海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营销管理专员,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0 月
在宏达电子历任信息员、证券事务专员,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宏达电子证券事务代表。
郑雁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