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惠发食品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18 16:49:37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为授予日,以 4.5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1.00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