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8 18:00:05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到通知,公
司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 10 时被司法拍卖并竞价成功的 87,740,000 股
公司股份,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东方润澜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从 585,794,129 股变更至 498,054,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6.01%下降至
13.61%,权益变动超过 1%。
本次司法拍卖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9,915,26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79%。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1,002,175,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9%。东方润澜仍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到通知,公司大股东东方润澜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 10 时被司法拍卖并竞价成功的 87,740,000 股公司股份,已
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东方润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585,794,129
股变更至 498,054,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6.01%下降至 13.61%,权益变动超过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 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人基本信息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希望路普布次仁私房 3 号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被司法拍卖 2024 年 10 月 17 日 人民币普通股 87,740,000 2.4%
关于司法拍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2)、
以及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
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东方润澜 人民币普通股 585,794,129 16.01% 498,054,129 13.61%
东方集团有 人民币普通股 492,822,091 13.47% 492,822,091 13.47%
限公司
张宏伟 人民币普通股 11,299,049 0.31% 11,299,049 0.31%
合计 / 1,089,915,269 29.79% 1,002,175,269 27.39%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润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计1,002,175,269 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 815,981,159 股,占其合计持股比例为 81.42%,冻结股份数量 818,762,476 股,占其合计持股比例为 81.70%。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