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8 18:08:31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债券代码:149675.SZ 债券简称:21山证0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山证 01,债券代码:149675.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债券摘牌日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凡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的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06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支付 2023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期
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兑付兑息
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 山证 01(149675.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3 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06 号。
8、当期债券利率:3.50%。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3.50 元。
10、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评级安排: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 山证 01”的票面利率为 3.50%,每 1 手“21 山证 01”(面
值 1,000 元)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28.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35.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
2、兑付兑息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
3、摘牌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山证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摘牌。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到期。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
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
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
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李永佳、陶梓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