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海目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0-21 15:41:3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录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议案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三楼海目星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盛宇先生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审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 号文),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49 元。
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9,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76,976.6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523,023.38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70,523,023.38 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40,000,000 股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总股份数由 203,962,000 股增加至243,962,000 股。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合计264.26 万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于 2024 年9月 27 日上市流通。
公司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股份,总股份数由 243,962,000 股增加至246,604,600 股。
综上,因以上两个事项,公司股份总数由 203,962,000 股增加至246,604,600股。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注册资本的变更,涉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396.20 万元。 24660.46 万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
2 的形式。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形式。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396.20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660.46 万股。
3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通股20396.20万股,无其他种类。 股 24660.46 万股,无其他种类。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议案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张松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松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的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陆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董事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续聘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