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关于公司签订约4.97亿元再生资源项目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1 20:05:48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约 4.97 亿元再生资源项目
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将对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开封市城乡振兴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振兴产业园”)、开封市龙亭区城市管理局(龙亭区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龙亭区城管局”)就开封市北美静脉产业园项目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委托运营管理,签订了《开封市北美静脉产业园项目委托运营合同》,合同预估总金额约 4.97 亿元,项目运营期 13 年。
以上合同系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城乡振兴产业园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开封市城乡振兴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体育路 16号建筑行业产业园区 0000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田园
5.注册资金:23,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 年 11月 3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2MA9KHCF02B
8.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城乡振兴产业园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城乡振兴产业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11.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二)龙亭区城管局基本情况
1.名称:开封市龙亭区城市管理局(龙亭区综合执法局)
2.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卷棚庙街 20号
3.负责人:刘洪顺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02796791580W
5.关联关系:龙亭区城管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经查询,龙亭区城管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开封市城乡振兴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开封市龙亭区城市管理局(龙亭区综合执法局)
(二)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概述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着力构建全覆盖、全品类、全过程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再生利用、交易流通体系,按照“政府投资引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通过政府前期主导投入与专业化公司运营管理相结合,打造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静脉产业示范园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助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
2.合作模式
基于乙方在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及分拣中心方面的行业经验:乙方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运营管理。项目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运营管理权,乙方按照市场机制,通过独立自主经营管理,实现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自负盈亏。丙方通过行政手段等方式为甲乙双方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确保项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顺利运营,确保乙方享有优良的政策支持。丙方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为甲乙双方提供优良的经营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环保审批、税收优惠、打击非法经营等方面的支持。
3.运营内容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实际市场情况,建设运营资源回收分拣体系,助推龙亭区无废城市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具体业态为废纸废塑料回收分拣、废金属废玻璃回收分拣、废弃织物回收分拣、泡沫易拉罐等回收打包等。具体运营内容及投产顺序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4.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协议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因市场因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运营,可以提前 1 个月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3)委托经营期满,甲乙双方的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5.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双方就设备等资产移交、 逾期付款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履行,是公司布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迈出的重要一步,对公司持续完善自身全域治理相关产业链具有积极意义,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合同的签署履行,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部署,共同打造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静脉产业示范园区,推动开封市龙亭区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方面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助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
3.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本项目开展稳定预计每年产生营业收入约 3,820.32 万元,本次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开封市北美静脉产业园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