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0-22 16:06:39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
事 2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2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由独立董事郭忠勇主持。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优势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提升运营质量,从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各方均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德碳材料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奥晟隆新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0 票反对,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郭忠勇、陈晶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