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16:52:36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7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建生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相关风险可控,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本次与北部湾银行的业务合作,有助于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本次开展存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王海润、欧
日华、唐伟琰回避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公司对莱美隆宇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莱美隆宇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其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需要,相关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万元,授信期限和贷款期限均为 12 个月。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三年。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0]17 号),及公司党支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总经理高效、科学地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15:3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